(四) 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五) 四项统筹包括住房基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六) 个人所得税,在预定范围内由公司承担,超出范围的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四章 等级工资
第十六条 等级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员工的岗位价值和技能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等级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分配依据,根据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确定薪点,同时采取一岗多薪,按技能分档的方式确定工资等级。
第十七条 等级工资的用途
等级工资是确定员工收入中其他部分的基础,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一) 绩效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 年底奖金的计算基数;
(三)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四) 事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五) 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
(六) 其他基数。
第十八条 确定等级工资的原则
(一) 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二) 以岗位价值为主、技能因素为辅,岗位与技能相结合;
(三) 针对不同的职系设置晋级通道,鼓励不同专业人员专精所长;
(四) 参考企业实际的收入状况厘定薪酬水平,实现平稳过渡。
第十九条 工资等级的确定
(一) 工资分级列等。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形成《岗位等级分布图》,把各岗位分级列等。按照岗位评价的结果,在最低分130分和最高分1100分之间共划分出29级。其中640分以下每隔30分为一级;640分以上每隔40分为一级。
(二) 确定初始等级。按照岗位评价的分数将各个岗位对应到相应职系、相应等级。
(三) 按职称调整。根据聘任职称将员工对应到相应职称系列的相应等级。
(四) 管理职系、销售营销职系与工勤职系的员工不考虑职称因素,根据在岗时间来确定相应等级。
具体参见附件1:《岗位等级分布图》
第二十条 等级工资的计算方法
(一) 等级工资 = 点值 * 工资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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