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的改革开放则推动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大转型。关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端,有的史学家认为是1840年的鸦片战争,有的认为是1894年的甲午中日战争,也有人把时间划在1911年辛亥革命。不管有怎样争论,各家一致的看法是自晚清之后,中国社会的传统形态已经保持不住,不得不向现代社会过渡。
2.两类不同性质的变法
为什么只有一头一尾的改革成功了?这与改革的性质有关。
我们把改革分为两类,一类叫“突破型”,另一类是“修补型”的。一头一尾的改革都是突破型的,因为敢于突破,建立了新型制度,所以成功了。后一类改革的目的是修补现有体制,无法解决深刻的社会、政治和经济上的矛盾,所以都失败了。
所谓突破型改革就是在保持社会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引入新型制度,新制度带来新的激励机制,在新的激励机制下,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即使资源总量基本不变,效率的提高也能够增加社会总产出。财富增加了,有个比以前更大的蛋糕,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可能受益,实现双赢或者多赢,这在经济学中叫做“帕累托改进”,它的严格定义是“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
在现实中,变法意味着改变现状,“无人受损”是不可能的,最大的受损者无疑是既得利益,他们必然会抵制和反对新法,然而突破型变法在提高效率和增加社会总财富的同时,也造就了拥护新法的新生力量,这些新生力量足以抗衡和压制守旧派。商鞅变法中出现的新生力量是城市平民和农民,依靠这些人,秦国君臣克服了贵族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将新法坚持了下来。邓小平的改革为农民、城镇居民提供了全新的激励机制,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大幅度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改革因此获得了民众的广泛支持,在此基础之上,中国政府得以废弃计划体制,成功导入市场经济制度。只要蛋糕做大了,受益者推动改革的力量大于受损者的阻力,就会增加改革的成功概率。
新制度为什么使做大蛋糕成为可能呢?因为激励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不一样了,同样的资源能比过去产生更大的效益。古代中国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比较简单,最重要的资源是土地和人力,土地的产量由人决定,要想提高农业产量,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如何激励农民,如何发展农业生产,就成了历代变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当然了,古代的统治者并不关心臣民的生活,他们想要的是富国强兵,为了富国强兵而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钱有物资,国君可以养更多的士兵和官吏,对外进行战争,征服外族和外国,夺取更多的土地和人口,对内维持现有秩序,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
如果不能做大蛋糕,变法就退化为利益的重新分配,如同历史上的修补型变法那样,有人受益但也有人受损,如果受损者是统治精英中的既得利益,变法就难逃失败的命运。简单的利益再分配非但不能缓和反而激化社会矛盾,改革者在社会上缺少支持,朝廷里又面临既得利益集团的攻击,内外交困,仅靠皇帝的信任勉强支撑局面。
修补型变法和突破型变法的另一区别是方法论,后者的特点是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新制度来自社会实践;而前者是完全的自上而下,靠宰相做顶层设计,皇帝批准后由官僚体系推进落实。商鞅的新政不是他和秦孝公躲在宫廷里设计的,变法不过是把实践中证明有效的制度加以推广,例如下面我们将展开讨论的郡县制和土地私有制。邓小平的改革吸收了民间的创新,例如农村的包产到户,那是安徽小岗村农民的发明。
王安石是顶层设计的高手,他为官清廉,工作勤奋,用心良苦,计划周密,从智商、人品到职业操守都是当时第一流的,尽管情商低了一些,但是他的方法错了,自以为聪明,大搞顶层设计,用政府取代市场。
政府取代市场会碰到两个问题,第一、政府官员不了解市场的运作,顶层设计的方案往往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第二、激励不协调,用民间的俗话讲,上下左右拧着劲儿,不能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也就不能提高效率和做大蛋糕。王安石的精巧设计在实践中全都碰了壁,不仅没有达到所设想的目标,反而扰乱市场秩序,破坏了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结果社会财富没有增加,变法成了利益再分配的博弈。民众怨声载道,因为他们没有从新法中得到实惠;官员普遍敌视王安石,因为新法伤害了他们的利益,一场经济变法就此转化为政治斗争。
一旦进入到政治斗争阶段,变法就凶多吉少了,这是因为官僚体系天生保守,官员既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能力推行新法,而不敢突破体制的变法者又必须依靠官僚落实各项政策,修补型变法因而落入一个没有解的悖论。当新政未达到预期效果时,在保守派的攻击面前,变法派很难为自己辩护,他们也没有民间的同盟军,全靠皇帝的信任和支持。随着朝野压力的增加,皇帝开始犹豫动摇,新法的废止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下面我们分析变法成功和失败的具体案例,要说变法的彻底和影响的深远,自然是非商鞅莫属。
3.商鞅变法的全面突破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经济上的,另一个是政治上的。经济上最重要的是土地所有制改革,“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