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的《单向度的人》一书的作者马尔库塞,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主要干将。他提出了两个观点:一个是他认为,科技和资本的合谋产生一种虚假繁荣。第二个,他提出工业社会本质上是一种单向度的社会,人被物役,为物驱使。
韦伯也是如此。韦伯分析资本主义内在困境的说法,被称为“韦伯悖论”,即一方面生产代表着科技力量的释放,似乎是创造着越来越多的财富,创造日益丰富的物品,但另一方面这种丰饶的商品世界,又反过来奴役和主宰了人的精神。
1999年4月,多克Ÿ希尔斯与Fredrick Levine、Christopher Locke、David Weinberger合著的《The Cluetrain Manifesto: the end of business as usual》一书,模仿1517年新教改革家马丁Ÿ路德挑战天主教的“95条论纲”,列举了现代商业社会的种种内在缺陷,书写了“终结商业思想”的“95条线索”。
在这新的95条论纲中,赫然位列第一条的,便是:“市场就是对话”(Markets are conversations)。
从交易到交往
从1995到2000年这短短5年间,伴随着互联网第一波商业狂潮的,是一大堆。com公司令人眩晕地上演了一出直冲云霄、又堕入谷底的大戏。口号都是对的,什么“无摩擦经济”、“去中心化”、“扁平化组织”、“个性化定制”等等。那个年代互联网第一波商业领袖们喊出的战斗口号,直到今天依然有用。但是,为什么他们失败了?
原因有很多,但恐怕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年的互联网思想依然基于工业思维。基于工业思维,就会将互联网仅仅当作再一次把商家武装到牙齿的工具,其用途仅仅是大大提高交易效率、铲除中间环节,仅仅是大幅度提升消费者“惬意消费”的舒适度、便捷度和满意度。
这种思想认识,直到今天依然不乏其信徒。
但风向注定要发生重大的转移。这种转移,用库恩的话说,叫做“范式转移”。
以交易为焦点的市场视野,其经济学无论如何,超脱不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不管是古典的、新古典的、制度的,还是新制度经济学。这些基于工业思维的经济学,是建立在“自私、稀缺、理性或有限理性”基础上的。这种假设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2010年,我在参加一次有关电子商务支付问题的研讨会上提出,支付需要考虑的并非仅仅是“交易的电子化、网络化”,而是潜藏在交易行为背后的消费者意愿的问题。我把这个问题戏称做:如何解决“有钱难买愿意”的问题。
交易的实质,不止是“赚钱”,而是“赚爽”。
传统经济学、传统商学的瞄准镜,始终盯在交易并不离左右,这一状态已经不适应今天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的基本环境。如果勉强使用“消费者”这个脏词儿的话,商家需要清醒地意识到,重要的不是与消费者的“交易时刻”,重要的是消费者自己的“起意时刻”。消费意愿,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多克Ÿ希尔斯不是一个夸夸其谈的理论家,而是深受开源软件运动熏陶的实干家。2006年他受邀担任哈佛伯克曼互联中心的研究员之际,在心里酝酿已久的VRM项目也就扎扎实实运作了起来。
VRM(Vendo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商家关系管理),跟传统的CRM(客户关系管理)恰好分别代表市场之两端,即消费者和商家。希尔斯认为,传统CRM只是消费者的“绞肉机”,这不行。需要有站在消费者立场的“代言人”,这个代言人听命于消费者自己,这就是VRM。
这是一个全新的关系图谱。希尔斯并没有一味地批判商家“绑架客户”的种种劣行,他理解并体谅这一点;他的贡献在于,为消费者打造一个可以与生产者、商家“势均力敌”、“等量齐观”的智能代理。这一智能代理可以充分抵挡来自传统商业活动无所不在的信息轰炸、促销推广的骚扰,可以将控制权、选择权、自主权真正交还给消费者自身,可以促成买家与卖家的真正意义上的“对话”。
这是一种全新的市场格局,我称之为“从交易到交往”的转变。
从希尔斯1999年提出“市场就是对话”到今天,“对话”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断深化,从商家带消费者玩儿,已经转向消费者自己玩儿。Airbnb、Uber、滴滴、罗辑思维等就是鲜活的例证。
从交易到交往,表面上看是商业模式、商业组织理论、消费者行为的一种变化,实质上是经济学和社会学关系的变化。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在1985年提出的“镶嵌理论”,指出了这一点。
传统经济学认为自己比社会学更基础,社会学研究需要置于经济学之上才行。也就是你先得把生产力、生产关系搞清楚,你才可能把社会阶层、社会团体、组织关系,以及家庭、个人、社群的运转方式搞明白。社会学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子集。人际关系、人际传播、群体动力学等问题的解释,绕不开人的生产、物的生产和交易,绕不开对人性自私、资源稀缺的假设。这是长期以来经济学凌驾于社会学之上(或者说经济学自认为比社会学更“基础”)的状况。
这个状况带来两个问题:其一是,社会学往往“被迫”去研究价值观、文化、组织形态、管理变革等等宏观的话题,社会学没有,也不需要对人性做出更多的假设(这一假设已经由经济学做出了。当然17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的性恶假设,与古典经济学是一致的);其二,是社会学被压缩到研究结构与行为的话语场,但缺乏对结构和行为的描述工具——除了法国社会学家孔德200年前确立的牛顿力学方法和统计物理方法。
格兰诺维特的镶嵌理论把这个问题颠倒过来了。他认为,社会网络不但是社会学问题的基础,还是经济学问题的基础。镶嵌的意思就是说,经济行为是嵌在社会网络中的。人的关系、连接,是看待结构与行为问题的基础。顺便说,格兰诺维特还是“弱连带”、“结构洞”思想的提出者。
交易行为的重要性被交往行为所取代,意味着传统经济学的立足之本受到了根本的挑战。希尔斯在这部著作中也隐含地指出了这一点。他所倡导的VRM,是独立于传统第三方商家服务的第四方服务,它具备可替代性、独立性、表达意愿、参与管理等四个特征。在希尔斯看来,这种完全脱离了传统商业思想、传统经济学的新商业生态,才刚刚开始。用他的话说,就是“如果让顾客领舞,市场中就有更多舞蹈,更加活跃了”,“企业应该是与消费者共舞,而不是踩在消费者身上跳舞”。
消费意愿: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题目
2014年夏季,一家研究机构找我,询问是否有意向申报一个共性课题。思考再三,我提出了一个研究题目:后电商时代——消费“意愿”的结构、特征、行为与度量。
当时提出这个题目,基于这样三点考虑:
第一,SoLoMo之后,电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后电商时代。后电商时代的三个主要特征是:从占有到分享(Shareconomy, 分享经济);产消合一(Prosumer,即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社交商务和移动商务的崛起(Social Business & Mobile Business)。后电商时代,需要将交易行为纳入社交网络的框架下重新思考,需要深入挖掘生产者、交易者在大量交流、交易、沟通过程中,消费意愿的形成、聚集与传递机制。
第二,消费意愿是互联网背景下消费者研究的焦点、难点。消费意愿,并非欲望驱使下的消费需求;而是与消费心理预期、社会互动环境、文化生态密切关联的复杂心理活动。在社交/交易环境下,消费者意愿表达所呈现出的“意向性活动”,作为内心需求对外界的投射,揭示出消费者认知结构、认知行为的隐性特征。信息时代如何理解人的消费意愿,将充分揭示物质与精神需求满足的交叉点,也是解开“爽”(FLOW)的深层结构的重要途径。
第三,后电商时代需要建立全新的认知框架,理解充分连接、交互、协作的网络结构下,积极的、主动的人性(如消费意愿),在交易、交往的复合网络中呈现出何种行为模式,并以何种可观察的方式测量、表征,是理解后电商时代新消费者的重要框架。
提出这个题目之后,得到阿里研究院、阿里巴巴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系统科学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等多所机构多位老师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迄今已经组织了若干次小型的学术研讨会。不过,这无疑是一个非常难啃的硬骨头,因为它需要做跨学科的深度思考和研究,比如从意向性哲学内心体验的角度,认知心理学的角度,社会学(及社会生物学)群体性、结构动力学的角度来思考,也需要从网络科学、认知科学、传播学与组织行为学等的角度来梳理。
此外,这还是一个需要在学术纵深有所突破的领域,需要有突破创新的思维。互联网向传统学科的学理基础提出严峻挑战,无论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还是网络科学,都需要对该学科领域的基本假设、基本原理、思维框架做双重审视:一则需要批判该学科领域中沉寂、固化的工业思维痕迹(诸如还原论、两分法和确定性);二则需要细心捕捉整体性、系统性和不确定性的思维特制(诸如复杂性、自组织与涌现),并努力发现融会贯通之道。
无论如何,我觉得这都是理解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商业理论、新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待有更多的学者参与进来,深入钻研、交流协作,也期待更多的企业家一道从实证角度共同研究。
一起穿越思想的雾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