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飘红,尤其是中小板、创业板的不俗表现,让多少投资者绽放笑脸。透过这层喜悦,人们也能捕捉到如下信息:我国中小微企业经过多年的市场洗牌和艰苦历练,成长出一批民间的隐形冠军,靠着其企业基本面的业绩坚挺,受到了投资者的垂青。
从5月份刚刚发布的“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来看,运行指数为47.2,与上月持平,仍处于临界点以下。但对区域指数仔细分析,6大区域指数呈现“三升两降一平”的态势,华东地区为47.1,上升0.8个点;中南地区为47.8,上升0.3个点;西南地区为46.5,与上月持平;西北地区为48.2,上升0.4个点;而下降的是华北地区,小微指数为48.5,东北地区为46.6,分别下降0.7个和0.9个点。
这组数据表明,苏浙沪地区显然是小微企业创新力最强,民营企业中隐形冠军最多的地区。浙江有一家生产黏合剂的企业,虽是小微企业,但其产品不仅用于高铁和航天领域,而且在国内和国外市场上都有着很高的市场占有率。黏合剂是一个很小的产品,但只要技术领先,做到独一无二,市场前景就广阔。
西部地区小微企业指数的上升,与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激发起小微企业参与到各个产业链中的勇气和行动分不开。而东北地区作为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的任务艰巨,小微企业也要紧跟转型创新的大势,积极调整自身的发展思路,在产业链中寻找最适合自己的位置。
从按行业划分的小微企业运行指数情况看,7大行业呈现“四升两降一平”态势,均处于景气临界点以下,反映出小微企业市场受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的影响,市场供求持续萎缩。但随着各项支持政策接连落地,经济下行压力并没有影响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及服务业小微企业运行情况略有好转,批发零售业小微企业运行指数与上月持平,反映出经济有回暖迹象。小微企业面广、量大,多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
随着我国4个自贸区的建立,经济更加开放,涌入国内的国外产品也越来越便宜,我国小微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所以转型创新是每一个小微企业必须经受的考验。不仅要思路创新、产品创新,还要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在“互联网+”的时代,拒绝转型就意味着被淘汰出局。
目前,小微企业的成长之痛和转型困难依然存在。从5月份分项指标指数中的信心指数下降0.7个点也说明了这一点。
因此,未来政策应着力于创新外贸服务支撑体系,切实扩大内需,拓展小微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加强引导支持,加快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进程。转型升级是助力小微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突破的必然选择,应加大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增强竞争力。为此,应继续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税负减免、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政策,以政策红利促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经济日报记者 李佳霖)
中小企业应学会应对海外专利风险
6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5家企业的电子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企业的专利,其中我国的中兴公司再次被列为调查对象。这是中兴公司在美国遭受的又一次“337”调查。2012年8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曾宣布对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生产的具有无线功能的消费电子设备及组件发起“337调查”,当时华为、中兴均被列为调查对象。
事实上,遭遇“337调查”不单单是中兴公司特有的经历,我国多家企业都曾被调查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该委员会共发起40起“337调查”案件,我国企业所遭受的“337调查”案件数量最多,成为2012年度“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在13起调查案件中,有12起是以专利侵权为诉由而发起的,占比超过90%。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江苏、安徽等地30多家企业涉案。
所谓“337调查”是指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对与进口相关的某些投诉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这些投诉大都针对知识产权问题。一旦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该条款,该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相对于双反调查,“337调查”似乎更具杀伤力,业内专家形容:“如果说反倾销是打压中国出口产品的常规武器,那么‘337调查’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果被调查企业不积极应诉,最终被美国认定违反“337”条款,则该企业的产品将被禁止出口到美国,并彻底丧失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资格。
实际上,在美国遭遇“337调查”只是近年来我国企业遭遇技术壁垒的一个缩影。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企业所面临的专利风险也越来越大,并且风险种类也越来越多变。
首先,专利的地域性有可能造成纠纷。具体来说,由于每个国家的专利申请与保护制度存在差异,某些国外企业的智力成果没有在我国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但这不等于在其他国家没有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因此,我国一些企业的产品在国内生产销售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一旦出口到国外就会产生专利纠纷,被指控专利侵权。
第二,以专利为武器构筑贸易壁垒。近年来,欧美一些国家将某种产品的进口标准与相关专利捆绑起来,以达到遏制我国企业产品出口的目的。例如,从2006年开始,欧盟规定,欧盟市场上的打火机必须加装防止儿童开启装置。而儿童安全锁的专利技术集中在欧洲一些公司的手中。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欧盟持续延长了这一规定的执行,成为限制我国打火机进入欧洲市场的重要专利壁垒。
面对国外在专利方面设立的层层壁垒,中小企业不应被动接受,而应主动迎击。首先,中小企业应更加重视专利。我国许多中小企业都拥有一种或几种的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这些技术创新能为这些企业带去丰厚的利润。但或者由于没有专利观念而不知道去申请保护,或者由于认为申请手续繁琐、保护费用较多等原因而放弃申请。但在专利对企业发展愈加重要的今天,中小企业应提高专利意识,若拥有创新性技术要及时申请专利,否则在面临其他企业侵权的时候,也无能为力。
第二,要树立专利风险防范意识。众多中小企业的产品都以出口为主,不同国家所采用的进口标准不同,而且这些标准中往往会包含或者涉及一些外国的专利,因此中小企业应该熟悉海外专利制度和规则。同时,应结合企业产品的相关技术领域,建立专利跟踪、检索制度,定期进行相关领域的专利文献检索和分析,了解本企业产品的技术发展现状,熟悉该领域的专利申请现状,形成专利预警机制。这样,在企业出口产品时,就能合理规避专利风险,不会陷入专利侵权官司。
第三,运用法律,积极维权。中小企业一旦被诉专利侵权,不要自乱阵脚,要以法律为武器,依法维权,积极申辩。对此,专家建议,最常见且比较实际的抗辩就是申辩不侵权。被调查的企业应当竭力证明被指控的产品并不完全符合专利保护要求的范围,指明起诉方的专利弱点,压缩对方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说明被指控产品与要求保护的专利并不等同,指出两者的关键差别,最终达到不侵权的结果。(编辑: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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