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由于命运中的一些突然变化,所有的一切一下子提高到远远超出他过去经历过的生活状态之上,可以确信,他最好的朋友们的祝贺并不都是真心实意的。(道德情操论,商务印书馆,P47)”这句话是亚当斯密在讨论“自私的激情”时表述的观点,其中能够体察到斯密对人性“自私的激情”的深度警惕。
斯密所描述的是生活中我们都遇到过的现象,一个出身草根,起点很低的人,因为某些原因,成为了一名富人,或者是一名在专业方面享受很高地位的人,总之这个人成功了。一个成功人士,在那些还没有成功的人们的眼里,尤其是在过去的朋友和熟人眼里,到底呈现为一种怎样的形象呢,人们对成功人士的心态和人性反应到底是什么呢。
斯密说,“一个骤然富贵的人,即使具有超乎寻常的美德,一般也不令人愉快,而且,一种嫉妒的情感通常都会妨碍我们出自内心的同情与愉悦。”(P47)斯密在这里使用了“我们”这个指称,意味着他讨论的乃是人性的普遍现象。与此同时,斯密甚至还给出了一个重要的条件,“超乎寻常的美德”。也就是说,斯密认为,面对一个成功人士,即使他具有超乎寻常的美德,在道德情操的意义上无可指摘,然而对于“我们”这样的旁观者而言,我们都将会以嫉妒的心态和行为去表达我们对成功人士的情感。
在斯密所在的基督教传统观念秩序里,嫉妒是一种非常罪恶的情感。箴言(14.30)说,“心中安静,是肉体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烂。”这意味着在罪的意义上,嫉妒乃是一种深入骨髓的人性败坏。雅各书(3.16)说,“在何处有嫉妒分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这意味着我们这个时代所有的纷乱和所有的罪恶,都是因为人性的嫉妒而引起的。在有嫉妒的地方,人们不仅相互毁谤,甚至有可能相互伤害,相互杀戮。
我的问题意识是,一个成功人士如何处理这种普遍的无所不在的嫉妒之心。斯密说,“如果他有判断力,他就会意识到这一点,不会因为自己交了好运而洋洋自得,而是尽可能努力掩饰自己的高兴,压抑自己在新的生活环境中自然激发的欣喜之情。他装模作样地穿着适合自己过去那种地位的朴素衣服,采取合适自己过去那种地位的谦虚态度。他加倍关心自己的老朋友,并努力做到比过去更谦逊,更勤勉,更殷勤。”(P48)
阅读斯密的这句话,人们很容易把重心放在后面斯密给出的方法上,比如不要洋洋得意,要低调,要一如既往,要谦虚,等等。这些话语事实上都是心灵鸡汤,老生常谈。显然斯密不是要指导我们怎么去做,他的重点在第一句话中的关键词:判断力。一个人身处一个无所不在的由嫉妒所组成的世界里,如何保持对人对自私的激情的判断力,这才是斯密要讨论的重点。
我想表述的是,生活中这种具有清晰的人性判断力的人们少之又少,在某种意义上,越是出身卑微的人们,其对人性的判断力越差。我们经常发现生活中有一些忽然成功的人们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有些人甚至死于非命。
比如我们熟悉的刘强东先生,为什么他会在美国遭遇到一场关于强奸的官司。面对这样的事情,我知道人们会无条件也是非理性的选择攻击刘强东,一方面这样的攻击具有一种道德意义上的优越感,一方面也能满足相当多的人们的仇富心理。但我的问题意识略有不同,我想了解的是,为什么成功人士刘强东即使到了美国也和那些名不见经传的来自中国的年轻女大学生在一起吃吃喝喝打情骂俏,事实上按照人的身份意识和圈子意识,刘强东在美国应该和一群优秀的企业家在一起觥筹交错,把酒话生意。
斯密说过的,“人类的这一半很难同另一半交往,一个哲学家只能和一个哲学家作伴,某一个俱乐部的成员也只能和自己的那一小群人为伍。”(P38)刘强东身为知名的企业家,他的俱乐部成员应该是那些身价和他对等的人们,他的身边不应该出现一个很有可能还在租房子住、每月需要靠父亲提供生活费的人。即使这个人年轻貌美,也不大可能出现在刘强东的生活圈子里。因为在那些身价名贵的圈子里,同样也存在年轻貌美的女子。为什么刘强东不在自己的俱乐部里推杯换盏,反而在一个和自己明显不对等的圈子里寻找欢乐与幸福呢?
在这方面,我发现一个具有人性判断力的案例,是蒋介石迎娶宋美龄女士。这是一个对等的圈子之内的好婚姻,男人的眼光和判断力不仅决定了他的事业,也决定着他的幸福。
按照斯密的分析,刘强东显然是缺乏对人性普遍的嫉妒人格的判断力,他假想了人们对他的财富的仰慕与尊重,忽略了人性的自私的激情。他或许是在这种地位悬殊的身份落差之中想象着一种奴役他人的快感,以此获得一名成功者颐指气使的幸福感,忽略了人们普遍存在的自尊心和嫉妒心。事实上,在过去的日子里,刘强东一直在做同样的事情,比如他曾经回到他的老家苏北,给自己的贫穷的乡亲们每个人发一万元现金。
这是关于人性的判断力不足的典型案例。类似的案例可谓举不胜举。比如一位已经是中科院博士后的年轻人,春节回到家乡,和高中同学们在一起喝酒吃肉怀旧,而另外一个在生活与事业方面都不如意的同学,就不大可能仅仅是以羡慕的心态理解这位博士后,更大的可能性是嫉妒,是不以为然。恰好这位博士后对人性的判断力不够用,他甚至在酒桌上开始劝导这位失意的同学,提出一些所谓的人生智慧和成功学思路。这样的做法,在博士的眼里,可能是关怀,可能是同学友谊,但是在听者看来,很有可能是侮辱,是贬低,是歧视。一种仇恨在饭桌上终于酝酿成熟,几个月以后,这位生活与事业都失败的同学去了北京,微笑着请博士后吃上最后一顿晚餐。在饭桌上,他掏出砍刀,一口气捅上数刀,结束了这位博士后的生命。杀完人之后,杀手甚至用手机自拍了现场,手指摆出一个胜利的造型,然后静静等候警察来临。
忽然成功的人们如何避免被大众杀死,这是个问题。我们的传统观念秩序和行为习惯告诉我们,一个成功的人士应该选择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所以我们看到很多成功人士会回到自己的故乡,某种意义上这也同时满足了我们的一种叶落归根的集体意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故乡也是由幽暗的人性组成,乡愁文化很有可能是一件浅薄的外衣,里面充斥着人与人的妒忌、陷害和仇恨。由于故乡的人与人之间彼此都了解对方的历史和现实,因此人们更容易找到彼此的弱点。由此我们发现,无论是在故乡,还是在外省的老乡圈子里,人们相互拆台,相互杀戮的故事总是出手凶狠,不留余地。这一切都是由于人们缺乏对人性的深刻判断力所导致的。
相比之下,圣经传统一直在提醒我们,一个人一定要离开故乡,离开自己的地理属性,离开自己的家族,离开自己的传统习惯,朝着陌生的世界不断迁徙(创世记12.1)。“你们各人当谨防邻舍,不可信靠弟兄。因为弟兄尽行欺骗,邻舍都往来谗谤人《耶利米书9.4》。”同时圣经明确告诉我们,“先知在自己的家乡也不受欢迎”(路加福音4.24)。这些在我们看来完全不能接受的价值观,建立在对人性的复杂而深刻的判断力基础之上。如果我们没有通过对圣经的文本阅读,深刻沉思过人性的软弱与黑暗,如果我们没有接受过人性论的综合训练,如果我们没有对自己幽暗的人性进行过彻底的反思,按照我们的观念习惯和文化习惯,我们几乎无一幸免地会选择一条乡愁式的乌有之路,直把故乡当成天堂。
类似的悲剧案例还有很多,因此相应的辨析就显得特别重要。当我们就关于人性的判断力的命题展开讨论的时候,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所有已经成功的人士之所以陷入判断力的困境,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自己可以通过一种落差式的人际关系,找到自己所需要的被人尊重的幸福。事实也是这样,在通常情况下,满足一个人心灵需要的很重要的一个要素条件,甚至可能是终极的条件,就是获得人们的尊重。圣经传统在这方面反复告诫人们,我们做任何事情的终极目的是荣耀上帝,换一个说法是,我们之所以努力把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乃是为了获得上帝的尊重与奖赏。这是一个关于人生意义和幸福生活的终极判断标准,我想说的是,假如我们在荣耀上帝这个终极标准的意义上不够稳定(事实上所有人都不够稳定),那么我们很有可能选择一个可以把握的当下目标来获得一种被人尊重的幸福感。这个时候我们终于发现了,一个人经过努力奋斗,终于获得某种意义上的成功之后,他的习惯性的反应是回到故乡,回到过去的熟人圈子,回到老同学老同事之中,去彰显自己的成功,以此来获得人们对自己的艳羡和尊重,这构成了一种幸福的意义。
这显然是一个关于人性的幽暗性的判断错误。斯密说,“如果人类幸福的主要部分来自被人所爱的意识,那么命运的突然改变就很难对幸福产生巨大的作用。”(P48)原因在于,人性在关于幸福的意义上,无法体察到他人的幸福,所谓幸福,乃是建立在艰辛与苦难的基础之上,一个安静生活在原地,没有经过苦难与波折的人,无法体察一个突然成功的人所走过的路,所经历的艰辛,因此也就无法体察到一种深刻的幸福感。当一个人的幸福感缺席,那么对于他人的幸福,人性就会理所当然地选择嫉妒或者鄙视,某些时候甚至会选择仇恨,以及经由这种仇恨所激发的掠夺。
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大量的仇富的现象,就是按照这样的人性逻辑发生的。那些已然成功的人们,无论你是获得了巨大的财富,还是获得了巨大的名声,你都要小心复小心,小心人们的口水淹死你,小心人们的嫉妒心把你毁灭。
所以,正是基于这样缜密的思索,斯密提醒人们,什么是幸福,一个成功的人如何稳健地把握自己的幸福,这既是一个关于人性的判断力问题,也是一个关于自己的道德情操的建设性命题。“最幸福的是这样一种人,他逐渐提升到高贵的位置,此前很久公众就预料到他的每一步上升,因此,当高贵的地位落到他的身上,就不会使他产生过分的高兴,并且这合乎情理地既不会在他所超过的那些人中间引起任何对他的嫉妒,也不会在他所忘记的人们之中引起任何对他的猜忌。”(P48)
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突然降临的成功,或者一个人轻易获得的幸福,都是值得警惕的。一个人要行过死荫的幽谷,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灿烂。上帝让一个人在他年少的时候就背负沉重的轭,这是对一个人的巨大的奖赏。这是圣经中的大教训,只有经历过苦难、体察过悲剧精神的人才能够深刻理解。那些赚了一点钱或者出了一点名就得意忘形的人们,那些整天幻想大团圆优美世界的人们,你们有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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