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国际创业周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开发区)经信、科技等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步伐,充分发挥我市创业创新资源优势,促进创业创新与市场和资本有效结合,吸引市内外更多优秀创业项目和人才在汉创业兴业,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2015年武汉创业项目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创新 引领未来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市科技局、武汉光谷咖啡创投有限公司、赛伯乐投资集团 三、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拥有创新性、成长性创业项目的创业团队。已在汉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以企业名义参赛,尚未在汉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以项目名义参赛。 (二)参赛条件 1、每个参赛企业和团队限报一个创业项目; 2、参赛项目属于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含智能硬件、智能设备、机器人、3D打印等)、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含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行业领域; 3、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参赛企业和团队,与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产权纠纷; 4、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5、已在汉注册企业的,注册时间须在2012年1月1日以后(含2012年1月1日)。 四、报名办法 统一在武汉国际创业周官网(网址:http://cyz.whec.gov.cn/)报名。各参赛企业和团队按报名系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团队核心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企业和团队核心成员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明、项目技术水平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已注册企业的才提供)等)。 五、比赛办法 比赛分为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预赛采取随机摇号分组,评审专家组评审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遴选出前100名企业和团队进入复赛。复赛随机抽签分组进行比赛(分为5组,每组20个企业和团队),选拔出各组前12名共60个企业和团队进入半决赛。半决赛随机抽签分组进行比赛(分为4组,每组15个企业和团队),各组前3名共12个企业和团队晋级决赛。决赛抽签排序进行比赛,决出名次和奖项。复赛、半决赛和决赛采取企业和团队主要负责人现场路演、展示(PPT、实物等)、答辩,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评分的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周二)—10月10日(周六); 预赛时间:2015年10月14日(周三)—16日(周五); 复赛时间:2015年10月24日(周六)—28日(周三); 半决赛和决赛时间:2015年11月19日(周四)—21日(周六); 后续跟踪服务阶段:2015年11月下旬起,定期联系获奖和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团队,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运行情况;落实大赛奖励及配套服务。 七、评委和评审要点 (一)评委 根据大赛行业类别的技术要求、参赛项目评审内容要求和保证大赛公平公正的要求,遴选市内外创业投资机构专业人员、企业家以及技术、管理、市场、财务、法律等方面专家担任评委。 (二)评审要点 1、项目技术和产品的创新性、可行性、竞争力; 2、商业模式是否新颖、清晰、可行; 3、市场受众定位是否清晰、稳定,是否具有持续成长性,是否有有效并且操作性强的市场推广方案; 4、团队核心成员是否具有行业专业背景、资源、良好的个人素养和心理素质,团队配备是否专业、合理、稳定; 5、财务可行性分析,包括投资需求、资金来源、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指标分析和预测; 6、路演答辩表现,包括展示表达是否充分、精准,是否准确理解提问,对问题的分析逻辑是否严密一致等; 八、奖项设置和配套政策 (一)奖项设置 设立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50个,奖励创业扶持资金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二)配套服务 1、对入围复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跟踪服务,安排创业导师进行辅导,与创业投资机构、孵化机构进行对接。 2、获奖企业和团队优先推荐到相关创业孵化机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创业担保贷款,推荐享受有关专项扶持政策和人才配套服务政策。 九、特别说明 (一) 大赛主办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应本着诚信守法的精神参赛,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恶意骗取奖金。如发现恶意骗取奖金,或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或被投诉,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事实,视情况作出取消参赛资格、获奖资格以及收回奖金等处理决定。大赛组会会有权对进入半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开展尽职调查,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和团队视为退赛。 (三)未在武汉市注册企业的获奖创业团队,须在赛后6个月内在武汉市注册企业后方可兑现奖励资金。 (四)为保证项目质量,主办方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力。 (五)如获奖项目涉及市级财政资金重复奖励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大赛的有关信息通过创业周官网、合作媒体、合作机构网站对外发布。 (七)大赛主办方保留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十、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大赛在2015年武汉国际创业周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组委会办公室(市经信委)负责大赛策划、协调和组织工作。大赛协办单位协助推荐组织参赛项目、大赛评委和投资人,做好参赛项目辅导、投融资服务以及有关组织服务工作。各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经信、科技等有关部门和2015年武汉国际创业周组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推荐组织优秀创新型创业项目报名参赛,并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二)加强宣传。积极协调有关市属媒体运用专栏专题等形式加强推广宣传、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和跟踪报道,提高宣传强度和深度,大力营造创业创新文化氛围。积极协调国家和省属相关媒体,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大赛知晓率和影响力。各区经信、科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在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相关网站上发布大赛信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时落实各自职责任务,握把大赛筹备和实施进度,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大赛联系咨询方式: 单位: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创业促进处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60号 邮编:430023 联系人:陈家强 027-85316959 张 燕 027-85316956
传真:027-8531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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