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企业中,很多处罚行为几乎都是由人事部门或者总办来完成的,这就导致了一种观念上的谬误和人为的对抗——所有管人的责任都是人事部的,于是人事部尽做得罪人的事,就处处不是人,所有的管理活动都是老板要求的——因为人事部、总办几乎都是老板的代言啊。于是,今后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很难推展,所有管理变革都与现场主管都毫无关系。现场主管还振振有词地说:今后有事都不要找我啊。这就导致很多时候都是人事部门唱黑脸、现场干部做好人,管理也就由此埋下隐患。
有一次,我以董事长特别督导顾问的身份去一家企业进行管理稽查,发现公告栏内密密麻麻地贴满了处罚公告,于是就问人事部拿出各部门提交的《处罚单》看看,但是想不到的是,人事部居然说没有,所有的处罚行为都是人事部稽查专员根据稽查结果直接进行公告处罚的,并且,人事部也说:员工违章行为很多,还经常有被处罚的员工到人事部找茬,现场主管们把所有与人有关的问题都推到他们头上,有时都弄得他们很难做。
在管理行为中,所有的处罚都只是一种手段,而绝不是目的,处罚的作用是防止类此行为再次发生。在这家企业中,大部分的员工违章行为都是依靠人事部去稽查才能发现的,但是,公司的数百名员工却分布在两个厂区、从一到六楼的不同车间不同岗位上,而且还分白班和晚班,请问,人事部能安排多少个稽查员?就算能安排很多人稽查,请问管理成本有多高?谁又来承担这种额外的管理成本?要是人事部不稽查的时候,现场岂不乱了套?还有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很多现场干部都是脱产的,既然所有管人责任都是人事部的,那么请问:现场主管都在干什么?
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所有主管都有管理约束下属的责任,也都有督导、处罚下属的权利,现场主管也必须为直接下属的工作绩效和个人成长负责。现场各级主管也在这种承担责任的过程中学会管理的技巧、建立自己的威信,从而获得个人的职业成长机会和空间。按照现在这种模式,任何员工违章行为都是靠人事部稽查发现,就一定会伤害了现场主管的权益,让现场干部产生依赖心理,妨碍了现场主管的成长,实际上就是剥夺了各级干部自我成长权益,直接导致了现场干部对员工违章行为熟视无睹,导致了员工的有恃无恐和对现场干部的藐视。
中国的矿难永远无法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各种违法行为愈演愈烈,每次事件都是靠媒体揭露、靠中央派人直接来治理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也都是忽略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作用。难道中央或者是媒体天天都呆在地方啊?
正常的管理逻辑是:人事部作为职能部门,先要完善内部人力资源机制,落实各级主管的人事责任,然后再建立奖罚标准和程序。当各部门员工发现违章时,也必须是由部门直接依据奖罚标准和个人权限进行处理,最后将结果按照流程上报。在这个过程中,人事部只是维护制度流程的正常运行,只要约束各级主管不要超越自己的职权和公司的奖罚标准就行了。当然,维护的手段就是稽查,稽查出的违章行为也必须知会部门主管进行处理。而绝不是直接处理,除非,这个违章员工是你人事部的。
任何管理行为都必须依据一种基本的管理逻辑,都必须建立在一种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否则,我们就只能将原本很简单的问题变得很复杂。管理不是折腾,而是一种逻辑的合理运用,是一种对管理常识、管理原理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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