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模式选择
(一)充分利用好创业板市场
自2009年3月31日凌晨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成为金融海啸肆虐全球当中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关注最多的是“办法”中规定的“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百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千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千万元”的准入门槛。从全国来看,达到这个入门标准的企业何止千万家,只是苦于在主板上市的要求太高,使很多中小企业难以在主板上市。另外,有很多中小企业因为资金的问题,难以将企业快速做强做大,而手中有很多剩余资金的风险投资商和个人由于目前主板市场股市低迷,也不敢在主板市场大规模投入,只好让闲置的资金放在银行里躺着睡觉。因此,此时推出创业板市场,是中国在应对全球金融风暴过程中在资本市场的一个重大举措,这个“办法”出台得正是时候。
对于创业板市场,我们还有两点建议。第一,对中小企业的准入应该实现宽口径,让更多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能进入这一融资平台。国家可以根据专家的报告指定产业发展方向,让更多从事相关行业的中小企业能够进入创业板,哪怕有些企业资信条件不太高,或者其资产是无形的,甚至它只有设计图纸,也给它们进入融资平台的机会。至于投资者愿不愿意将钱投给它们,那就由市场上的专业化投资团队来做选择了。第二,对创业板市场上的投资者要实行严口径,要严格审查投资者的资质。这一点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它们在创业板市场上大量培育专业化的投资团队,如让私募基金、慈善基金、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等加入到投资的团队中,由他们去挑选优质的中小企业,把宝贵的资金投资到那些有技术含量但缺乏良好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身上。同时我们要借鉴日本创业板失败的教训,防止大量散户冲进创业板过度炒作,最终让新生的创业板走向歧途。创业板需要有慧眼来识金的投资团队进来,要将大量追涨杀跌的散户排除在外。
(二)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共赢
创业板的开设确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中小企业都可以进来融资。作为一个市场,创业板的容量是有限的,能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是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毕竟在创业板上市是有门槛设置限制的,实际上仅凭“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这一条,就可以将目前中小企业中的绝大多数企业拒之于创业板的大门之外。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诸多条件的限制,对照创业板上市标准,目前适合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约为3000家-5000家,而保守估计,我国的中小企业超过4000万家,也就是说,能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真正是“万里挑一”。可见,能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只是中小企业里的极少数,更多的公司还是被排斥在了创业板的大门之外。
即便是符合上市条件的3000家-5000家中小企业,也存在一个上市的时间安排问题。如A股主板市场开设了19年,但目前主板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只有1600余家。中小板的新股发行是比较迅速的,但推出5年来也只是诞生了270余家上市公司。因此,就算创业板推出来了,要将当前符合上市条件的3000家-5000家中小企业安排上市,即便每年上市500家,也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安排完毕。而10年对于一家中小企业又是多么漫长,这其中又要发生多少变故?毕竟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寿命大多数也只有3年-5年的时间。所以,对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创业板并不是它们的救命稻草。如果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创业板上,这肯定贻误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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