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西将扶持一批成长型企业
为推进中小企业“十百千万”成长工程的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昨日,江西省中小企业局向各设区市中小企业局下发了《关于推荐成长型示范企业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我省将在中、小企业中筛选一批发展潜力大、团队素质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据记者了解,此次推荐成长型示范企业目的在于建立全省成长型示范企业库,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百家成长型企业俱乐部,在项目资金、融资担保、培训辅导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彭冲)
“十一五”江西经济发展又好又快
前4年GDP年均增长13%,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快时期;今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14.3%,创1996年以来同期新高
2009年,江西平均每天实现GDP21亿元,而“十五”末的2005年仅11亿元;城乡居民一天消费7.5亿元,较2005年高出3亿元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江西最大品牌,全省初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江西实际的发展新路子开栏的话:“十一五”已经进入尾声,“十二五”大幕即将开启。回首江西省这极不平凡的五年,挑战与机遇并存,感动与辉煌同在。从今天起,本报从多角度、全方位回顾过去五年江西省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展望“十二五”的美好未来。
12月13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从2006年到2009年,“十一五”前4年江西省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13%,高于“十五”时期平均增速1.3个百分点,比规划目标高2个百分点,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今年前三季度,全省GDP同比增长14.3%,创1996年以来同期新高。
省统计局局长王建农分析说,“十一五”时期是江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5年。江西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和特大旱灾,以及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巨大冲击。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全省经济起步稳、增长快、质量好,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势头,“十一五”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江西一天能创造多少财富呢?2009年,全省平均每天实现GDP21亿元,而“十五”末的2005年仅11亿元,其中工业贡献8.8亿元,较2005年增加4.8亿元。2009年,江西一天可生产布匹185万米、钢4.4万吨、汽车780辆、日用瓷710万件,分别较2005年增长140%、68%、38%和3.2倍。
据预计,“十一五”时期,江西省综合实力迅速提高,全省GDP、财政总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直接利用外资实现5年翻一番。出口总额5年翻两番,突破100亿美元。继2007年财政总收入实现县县超亿元后,2009年,除一个县外都迈上了2亿元台阶,地方财政收入也首度实现县县超亿元。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有望突破1200亿元。
这五年,江西省围绕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后劲显著增强。2009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4.4∶51.2∶34.4,与2005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3.5个百分点,二产上升3.9个百分点,三产回调0.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
江西拟设“光彩奖”奖励中小企业创办人
昨日,我省举行江西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新闻发布会,开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深入开展回报社会感恩行动,企业家代表还宣读了《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倡议书》。
今年开展的感恩行动,重点帮扶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的英雄模范人物和为革命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但目前生活困难的老同志。通过捐款捐物,解决住房、饮水、用电、上学、就医等实际困难,使受助对象家庭生活条件得到改善;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受助对象家庭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提高脱贫致富能力;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吸纳受助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支持他们创业增收、实现脱贫。
同时,为进一步激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拟设立光彩奖项,对符合省内著名品牌,产品质优,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年捐款60万元人民币等条件的中小企业创办人授予光彩事业一级奖章,并另设二级和三级奖章,拟对年现金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捐物评审价值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授予光彩扶贫特殊奖,另根据捐赠数额不等,设立光彩扶贫贡献奖、光彩扶贫优秀奖、光彩扶贫进步奖。
江西财政支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
近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我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规范和加强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江西省财政厅下发《江西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企业最高可获150万元财政资助。
据了解,地方特色产业是指以地域和资源优势条件为基础,围绕特色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等形成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链条化的生产经营群体。江西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特色产业资金)是中央财政拨付我省并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资金。
《办法》规定,特色产业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的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加强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专业协作、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延伸、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等五类项目。
凡位于特色产业集群或特色产业聚集区内的中小企业,或运行2年以上,具有不少于2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业人员7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提供研究开发、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技术管理、商务信息交流等公共服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60%以上的企业或单位都能申报地方特色产业资金。
特色产业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企业申报项目中银行贷款超过项目总投入60%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资助,其他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特色产业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150万元。特色产业资金无偿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50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企业处负责人强调,特色产业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省财政厅将收回已安排的特色产业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