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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你的元旦加班费?

    2007年元旦放假日期为1月1日~3日。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1月3日(星期二)。那么元旦休假加班费怎么算?

  法定假日不是公休日

  公休日是常规休息时间,如双休;法定假日是节假日,两者性质不同,支付的工资标准也不同。元旦假期的首日为法定休假日,在1月1日加班的员工,企业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元旦假期的后两天是公休日,企业如安排员工补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另外安排补休,企业要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工:月基本工资/20.92×加班天数×200%或300%。小时工:日工资除以8小时。

  禁单位强迫员工加班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特殊原因外,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妊娠期的女员工,单位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或在哺乳期内,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过节费不等于加班工资

  过节费和加班工资性质不同,不能互相代替。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息时间参加工作的经济补偿;过节费则带有福利性质。快报记者项凤华
 
    节假日加班费不可以休代补

  按照国家规定:元旦当天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3倍的加班工资,且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劳动者:小心个别用人单位加班工资计算藏“猫腻”,特别是在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上,要以“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为基数。

  专家指出,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要求加班并不是只要按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就行,更不是想加多少就加多少。

  另外,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价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总和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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