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与现代领导策略
一、无为而治与领导者决策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万物运动变化都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性。“无为”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就是要领导者在工作中不做任何违反自然规律、有损道德规范、触犯社会法律以及违背人民利益的事。尊重规律,意味着领导者不应对一切事务坐视不管,任其发展。相反,领导者应该主动去认识并探求事务发展变化及领导活动的内在规律,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开展领导活动;尊重规律,意味着领导者在做决策时不能只按自己的意志独断专行,必须尊重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当今的领导者之所以在有些时候觉得组织难以治理,主要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了组织成员身上,继而导致一些政策、法令难以贯彻执行。所以,领导者要讲求民主,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到组织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组织成员及服务对象的意愿,不能处处只为自己着想、只为少数人着想。领导者的全部决策和计划都应该以所有人都是赢家为最终目标,实现共赢。当然,领导者的决策与计划最初并不需要所有人都认同,但最终的结果应该是以组织、组织成员和社会之间的共赢为目标。
二、无为而治与领导者行为
无为,不是不为,也不是无所为,而是要领导者有所为,有所不为。老子说爱民治国,能无为乎?也就是说一个领导者肩负着人民的重托,要治理一个单位、地方或国家,能什么都不做吗?很显然,他不能,他必须有所作为。老子“为”的最高原则是“为无为”。“为无为”是这样的一种“为”:在不该为的时候就不为,在该为的时候就要为。这是一种恰到好处的造诣,它体现的是尊重事物自然而然的发展趋势,也是最智慧、难度最高的、效果最好并且最自然的一种领导方法。因此,老子所讲的“无为”不是消极等待,毫无作为,而是以“无为”的态度去“为”,“无为”只是一种现象和手段,最终要达到“无不为”的理想境界。随着组织规模的发展与壮大,社会复杂程度的不断加深,领导者越来越多地陷入各种纷繁的事物中不可自拔。实践证明,领导者的过度干涉只会物极必反,致使整个组织和社会陷入僵化和混乱之中。因此,现代的领导者必须按照科学的方法去“为”,在工作中要抓主要矛盾、抓中心、抓关键。把主要精力放在“掌舵”而不是“划浆”上,这才是现代的领导者所应该做的“正确”的事情。领导者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凡事都亲历亲为。现代的领导者应该将主要精力都投入到两个方面上:一是掌握组织的核心控制力;二是把握组织的前进方向。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更好地驾御组织,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才真正能够大有作为。
三、无为而治与领导者权力
权力是一部分人可以对另一部分人加以支配和制约的力量。领导者因为有权在手,所以经常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组织成员的意志、行为。这种干预是对组织成员的一种压抑,也是对潜在秩序的一种破坏,它妨碍甚至损伤了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现实中个别领导者的头脑中仍然存有根深蒂固的官本位等错误观念,紧握大权不放,生怕别人忽视了他的存在。他们认为领导者就应该事必躬亲,少管事务或者不管事务就不能体现其领导者的地位与作用,就不是好领导,因而对一切事务都横加干涉,做了很多他们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致使组织和社会的发展日趋混乱、停滞不前。
“无为”并非要领导者什么事都不做,而是要领导者在工作中有意识地授权、放权,把权力交给人民,让每个人能充分发挥积极性、能动性去做自己分内的事。现代社会,随着人们受教育程度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自主意识、认知能力都有了极大的增强。原来只有领导者才能做的事情,现在由下属就可以做,而且可能会做的更好。授权、放权并不代表领导者就无事可做了,就不需要领导了,相反,我们更加需要领导了,只是此时的领导者应该去做一名现代领导者应该做的“正确”的事情。只有变领导作为为人民作为,形成一种由下而上的推动力,整个组织和社会才会显示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四、无为而治与领导者素养
素养是素质和修养的融合。老子将“无为”的君主称为圣人,这就要求现代的组织领导者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加强学习,积极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与政治觉悟,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时刻保持一种进取心、保持一种先进性,以组织效益为核心,全心全意为组织成员服务为己任,做到“四个不”,即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达到“圣人无常心,只以百姓之心为心”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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