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八一:如何实现真正的“财散人聚”
本文摘自胡八一所著的《股权激励9D模型》一书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人才激励机制和手段,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散财”行为而非“聚财”行为,实施者的初衷大都是力图通过“散财”实现“才聚”与“人聚”。
要实现股权激励机制真正的“财散人聚”功效,是一项艺术与技术有机结合的工作,方案适宜、控制得当的话,能够实现“人聚”“才聚”的目的;但稍有差池,也可能导致“才散人散”的不良后果。
一、莫把股权激励做成“股权奖励”
作为一个备受争议的激励工具,股权激励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这也是股权激励让人又爱又恨的根源所在。回顾股权激励失败案例的教训,其关键还在于企业没有领会股权激励的灵魂,莫把股权激励做成“股权奖励”。
股权激励不等于“股权奖励”,失去行为调控能力的所谓奖励是对激励基金的一种浪费。“奖励”强调公平,而“激励”更注重效率。员工的职位高低和历史贡献大小是“奖励”的依据,但不是“激励”的依据。“奖励”着眼于过去,致力于营造公平、和谐的企业氛围;“激励”着眼于未来,致力于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如果将“股权激励”做成“股权奖励”,那么监督人缺位的激励对象就会躺在低效的温床上熟睡,这无疑会严重侵蚀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把股权激励提升到企业经营的高度
“小胜靠智,大胜靠德”,这是牛根生的人生信条之一。而牛根生所指的“德”,就是他所说的“我相信,财聚人散,财散人聚”。“让员工51%给自己干”,这是牛根生的管理心得,也是蒙牛迅速崛起的一大秘笈。在蒙牛的成长过程中,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体现得淋漓尽致。
作为大股东的一种散财行为,股权激励是企业家博大胸襟的一种展现。从这个角度来讲,成功推进股权激励,不仅是对企业家管理能力的挑战,更是对其心胸开阔度的考验。
三、正面宣传激励方案,积极引导激励对象
作为支撑企业战略实现的长效激励工具,股权激励的根本之处在于能够实现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有效捆绑。从这个角度来讲,股权激励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激励对象对激励方案的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所以,在方案制订的各个阶段都应充分听取激励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做出的方案才合他们的“胃口”。
从规避纠纷的角度来看,在推行激励方案前,对激励目的、方案设计原则、方案关键点、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予以进一步明确是非常必要的。当然,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出于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现实需要,对激励股本、个人激励数量等财务数据进行保密也是明智的选择。
知识经济时代,建立“以能为本、按知分配”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快人力资源参与剩余索取权的进程,乃人力资源管理的大势所趋。作为实现人力资源资本化的有效途径,股权激励成为越来越多非上市公司激励核心人才的战略举措。
鉴于股权激励的两面性,要规避“财散人散”的悲剧发生,尚需悟股权激励之“道”、通股权激励之“术”。
无论国内国外,员工股权激励向来是一把“双刃剑”,做得好了,皆大欢喜,员工团结奋战;做得不好,则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混乱。想通过股份的下放和重新分配达到提高人员凝聚力、积极性的效果,事实上并非易事。
俗话说“一碗水要端平”,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则相当困难。它需要企业具有明确清晰的价值导向,科学完备的股权管理机制,工资性收入和股份收入之间的艺术平衡,老人历史(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贡献与新人未来潜力的轻重抉择。
约束与激励永远处于天平的两端,对于企业的员工来说,只有当其所受的约束和激励达到平衡时,才能够忠诚、主动的为企业贡献出最大的价值。
胡八一,香港柏明顿管理咨询高级合伙人,柏明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广州公司总经理、首席人力资源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