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设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红绿灯”
架设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红绿灯”
维护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离不开红绿灯,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样需要“红绿灯”,它就是企业的规章制度。
许多超大型跨国公司,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可持续性发展,与它们完备的企业规章制度是分不开的。笔者曾对北京松下的劳动人事管理进行过调研,其规章制度十分具体,仅关于薪酬一项的规定就多达数百页。而《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新的劳动法规颁布施行以来,劳动争议的数量直线上升,其中很多是由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规范导致的,很多企业为此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广义的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企业为了维护其企业秩序和经营活动秩序而制定并颁布执行的书面的规划、程序、条例及规定的总和,是企业职工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而员工关系中所称的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又称雇佣规则、工作规则、就业规则或从业规则等。本文将聚焦于员工关系中的规章制度,探讨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规章制度能为企业带来什么
规章制度,是劳动关系规则网络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明确劳动条件、规范劳动关系的主要机制,也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在劳动关系中,规章制度具有如下作用:
第一,明确劳动条件与行为规范,减少劳动争议。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劳动关系的实际运行中,抽象的法律规范很容易产生歧义,以至发生劳动争议。所以,企业有必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对这些抽象的法律规范作出具体规定。虽然,抽象的法律规范的细化,依靠集体合同也可以部分实现,但是集体合同的成立有主体适格、交涉过程、职代会通过、行政审批等严格的法律要件,且其内容也不可能包罗万象。与集体合同相比,规章制度没的法律要件较为松缓,可以规定得更为具体、全面。比如,工资计算的详细方法,或关于退休金的详细规定,这些毋须交涉(当然工资、退休金的分配方式与给付标准等需要交涉),可通过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细化。
此外,规章制度是对个别劳动合同的共同内容作出的适用于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的规则。因此,规章制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基本规范,通过规定劳动者的工作纪律等内容,对劳动者具有规范的作用。当规章制度的内容做到全面、具体、明确时,就可以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出现劳动争议后,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节约争议处理成本。
第二,保障劳动者的权利,维护企业的秩序。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初期劳动法制不够完善且未形成良好的监督施行机制的情况下,企业很容易牺牲甚至侵犯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劳动者的权益该如何保护呢?通常是由国家设立最低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由劳动关系双方个别交涉形成劳动合同和集体交涉形成集体合同来实现。但是,我国现阶段不仅存在劳动合同格式化和集体合同形式化的问题,而且大量的劳动者个人和劳动者集体也缺乏必要的交涉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以明确劳动条件,从而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就尤其重要。对企业而言,通过制定劳动纪律、行为规范等手段来促使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可以使企业得以维持秩序,实现组织目标。
第三,约束企业行为,促进企业自律。规章制度虽由企业单方制定,但其规定的是企业共通的权利义务,适用于用人单位及其所有劳动者,劳动关系双方主体都要共同遵守。也正因为规章制度是由企业一方主导制定的,所以在对规章制度进行司法判断时,法院有时就可以作出对企业不利的解释。所以,这就要求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解释适用时必须客观公正,做到劳动者大体能接受和社会一般认可。因此,这种须对规章制度客观、公正解释的要求,能够约束企业任意解释的行为,促进企业自律。
怎样建章建制才科学
l 规章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规章制度是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其内容应当覆盖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凡涉及到劳动管理,企业和劳动者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事项,都应在规章制度中作出相应的规定。从我国一些企业制定劳动规章的实践来看,除公司简介、公司信念、管理方针等一般性规定外,关于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的规定以及关于程序管理的规定是规章制度最主要的内容。
从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组成来看,通常包括总则、主题和附则三个部分。
首先是总则。所谓总则,是指在全部规章制度中有共同性的规定。最常见的有三个:一是制定目的。表明制定本规章制度的原因和宗旨,作为将来适用规章制度的参考依据。二是适用范围。一个规章制度必须有明确、有效的适用对象。三是定义规定。一个规章制度为了实务中的应用,往往创造很多特殊的词汇;为防止这些词语在实际应用中被误解,规章制度需要在总则中明确特殊词汇的含义。
其次是主题。一项规章制度的主要部分通常都列入这个范围。主题部分的多少视需要规定内容的多少而定,小的规章制度仅仅有几个条文,多的甚至需要分几个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