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工资为何不入统计局法眼
统计局官员表示,在1990年到2000年当中,工资的增长始终是高于CPI的增长,并且2000年以后都是比CPI高出10%左右,这里的平均工资不包括私企。他还透露,2010年统计局将增加反映工资结构差异的统计指标。他称工资“被增长”说法形象地反映了工资统计制度的缺陷。(据2月23日新华网)
23日,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做客新华网,为广大网友解读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按冯司长的说法,从2000年至今的十年时间里,国人的平均工资都是比CPI高出10%左右。“不过,这里的平均工资不包括私企”。也就是说在私企工作的二亿农民工工资不在统计局此次统计之内。
笔者对此非常不解,既然是统计的“平均工资”,为何不把私企的也算在内呢?在私企上班领到的不是工资?还是另有隐情?
不统计私企工资,我想无非有以下几个原因,一、习惯性忽视。私企就业的多为农民工,在某些人看来,农民工基本属于三等公民,统计失业率可以忽视,那统计平均工资自然也可以忽视了。二、麻烦。私企在上报和账务方面肯定没有事业单位的规范,统计起来很费力。三、让数据不那么靓丽。大量的农民工,收入菲薄,会大大影响平均数。
除了这几个方面,笔者实在想不出把私企工资不算在平均数内的其他原因。平均工资的统计和在CPI中所占比例,是反映民生的基本数据。而占大多数的私企员工和农民工,为何可以忽略不计呢?
如果真想关注民生,多关注下底层民众,关注下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农民工,才是责任的体现。枉顾这些,却大谈“工资的增长始终是高于CPI的增长,并且2000年以后都是比CPI高出10%左右,就说明了老百姓这些年得到的实惠比较多”。让人不禁怀疑统计局到底是严苛的统计部门呢,还是宣传部门。□ 夏龙河(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