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看项目管理实施质量控制与保证的关系
11月15日,杭州地铁1号线萧山湘湖段发生在建地铁工地大面积坍塌事故,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17人失踪。杭州市政府在事故放生后,第一时间停止了除水泥浇注以外的所有地段的地铁在建工作,全部进行重新评估和检查。
以上背景是综合了杭州新闻联播的资料,从这些信息,我们可以来恰当的理解PMBOK中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之间的关系-----质量控制的输出可以作为质量保证的输入,这也是很多人对这本大纲中不理解的地方。
首先来澄清几个概念:
1、系统的、结构化的检查叫质量审计,因此现代质量管理提到的检查和评估都是指系统的检查,是对整个质量体系的检查,而一般都是对组织的质量流程和执行环节进行检查。 2、质量保证这一个过程,包含两层意思,第一个是要执行质量的体系,第二个是要通过持续改进来优化质量体系。
杭州地铁湘湖段发生坍塌事故,这是一个特殊的质量事故,反应的是特殊的原因(不是随机的原因),因此是一个特例,但这个特例也可以说是一个质量控制环节的抽样结果,这个抽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整体的有效性(质量保证就是通过抽样的方法,利用个体来说明整体的有效性)。因此会根据这次的坍塌事故来分析坍塌的原因,从而来评估质量体系本身以及质量体系的执行是否存在问题。当发现质量体系的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时候,必然要把它推广运用到所有在建地铁的检查中,审查所有在建地铁工程是否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执行,这也就是开始实施质量保证;如果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质量体系本身设计的不科学,那么就需要改进质量体系,改进质量体系就是上述所说的持续改进,这也是在实施质量保证。
因此大凡建设工程项目,当其中的一处发现问题的时候,通常都会要求类似的所有的在建工程全部停止,接受检查,其实就是要分析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检查两样东西,第一质量体系是否严格执行,第二,质量体系是否科学,需要进行改进。然后再对其他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执行不到位就要处理,体系不科学就要重新设计,并推广运用新的质量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