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与风险转移对策
摘 要: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属于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它是分析和处理由不确定性产生的各种问题的一整套方法。文章介绍了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转移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 一、项目风险管理概念和特征 项目风险管理(Project Risk Management)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对可能导致损失的项目不确定性进行预测、识别、分析、评估和有效地处置,以最低成本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建筑工程项目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建筑工程项日管理就是有步骤地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达到节约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的目的。建筑工程项目具有特定的对象、时间的限制、资金的限制和经济性要求、一次性、特殊的组织和法律条件、复杂性和系统性等特点。其中一次性特点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通常所说的“项目管理”中的一次性提法直接相关。任何建筑工程项目作为总体来说是一次性的,不重复的,它经历前期策划、批准、设计和计划、实施、运行的全过程,最后结束。建筑工程项目的这个特点对于项目的组织行为的影响尤为显著。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是利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在项目四大目标——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出现偏差时进行控制,这就是目标控制。而项目的进展是一个充满不确定因素的过程,风险管理的作用在于积极主动地控制项目目标出现偏差,即保障目标控制的实现。风险管理正成为工程项目管理日益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风险转移是项目风险管理的最新核心内容之一,下文将以此作为探讨的内容。 二、建筑工程项目进行项目风险转移的方法 风险转移是指项目组将风险有意识地转给与其有相互经济利益关系的另一方承担的风险应对方式。转移风险,包括向对方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 1.向对方转移风险,主要指推行索赔制度。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FIDIC红皮书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1个分条款增加为5个分条款,形成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利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解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条款或推断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反映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对承包商而言,不善于工期索赔必然导致工期延误的风险;不善于费用索赔必然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亏本。实践证明,如果善于进行施工索赔,其索赔金额往往大于投标报价中的利润部分。因此,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重视风险管理对降低工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2.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推行担保制度和进行工程保险。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 (1)推行保险制度。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类。保险是最重要的风险转嫁方式。 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机动车辆险、10年责任险和5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几种:国际货物运输险、境内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汇率保险等等。 国际上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发展提供了保障,投保人与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损失的有效途径,保险公司返赔率高且利润率低。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开展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一些保险公司在江浙一带开展了个人建房工程险,开始筹备开展设计责任险。一些利用外资工程普遍地购买了不同品种的建筑工程保险。国内重大工程购买相应保险的已经比较普遍。 (2)推行担保制度。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做出的书面承诺。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 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第一,投标担保: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为标价的0.5-5%;第二,履约担保: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也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第三,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商提供,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第四,维修担保: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 以上四种担保是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种:反担保、付款担保、业主无能为力担保、分包担保、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完工担保、差额担保、施工执照担保等。 3.通过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转移风险。非保险型转嫁方式是指项目组将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通过合同的形式转嫁给另一方,其主要形式有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委托合同、分包合同等。通过转嫁方式处置风险,风险本身并没有减少,只是风险承担者发生了变化。 三、小结 风险转移和风险回避两者都是试图减轻项目风险及其可能的损失,但回避风险是不需要任何人承担风险后果,而风险转移是将项目风险转移到第三方。外包是一种很好的风险转移策略。 参考文献: 1.沈建明.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田利民.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索赔的风险管理[J].中外建筑,2004(4) 3.马守才.论建设工程中的索赔管理[J].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 4.黄莺.工程项目索赔及索赔风险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5.陈惠新,程仕标,张臻.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工程保险[J].中国工程咨询,2006(1) 6.张树功.对推行工程保险制度问题的思考[J].甘肃金融,2004(3) 7.姚丽萍,盛克苏.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完善建设市场运行机制[J].武汉工业学院学报,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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