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技师资格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技师培训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含5年)以上。
3、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4、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含2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培训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含5年)以上。
3、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生产一线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并长期在职业技术院校(或技工学校,下同)教学一线从事实习指导教学。
5、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在职业技术院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6、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