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纳德管理思想的解读与思考(五)
在巴纳德看来,所谓“权力-责任均等”,其实是把“权力-责任”关系仅仅放在组织内部的相关性上去理解,实质上还是以权力为中心。这种对等,是通过制度的或法律的形式表达出来的,具体内容包括职位的权力、被委任的权力(授权)、命令的权力等等。而组织的实际运行,在本质上不仅仅是靠制度和法律支撑的。从组织的外部相关性理解,必然导出责任优先的取向。所谓责任优先,就是把“权力-责任”关系放在包括顾客在内的扩大了的组织关系上去理解。组织对于外部成员或利益相关者,并不具备权力的支配力,只有责任的影响力。因此,责任第一,权力第二。 需要指出的是,巴纳德之所以这么看重责任,实际上还是出于管理实践的需要。在他看来,“权力-责任均等”的组织观念,最大的弊端是会丧失组织对不断变化的环境的适应性。因为单纯靠命令来做事,事实上就免除了部下的责任,行为的创造性和自由选择也将受到制约,我们所熟悉的典型的官僚主义,恰恰就是以回避责任为借口的。而只有责任优先,才能带来的组织成员的自律性和主动性,才会有助于克服人们对责任的推诿和逃避,帮助组织适应剧烈变化的现实环境。巴纳德的这一思想,对企业经营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企业的发展中建立起来的瑕疵产品召回制度,就是继售后服务制度的一种责任优先的制度化保证。
巴纳德重视组织责任,与他的社会观和组织观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在巴纳德那里,组织既然是社会的协作系统,就肯定具有作为自律的道德制度的性质。从责任优先出发,巴纳德对管理中的道德问题进行了开创性探索。由于人类道德的多样性,很容易产生道德之间的对立。而个人在接受职责、履行责任的过程中,就必须以解决复杂的道德性对立作为自己的行为前提。所以,决策过程无非是解决道德性对立的过程,这里的关键在于,如果没有责任心,就不可能解决必要的道德性冲突。
管理学的最终出路,在于管理道德伦理的建设。 而在组织运行的道德问题上,巴纳德研究的重点在后来转向了道德自律。在晚年一次访谈中,巴纳德谈道,不管是自发形成的组织还是精心设计的组织,一旦开始运作,这个组织必然具有很大的自律性。为了说明这一点,巴纳德做了一个形象生动的类比:人体的骨骼就像组织的结构一样,它支持着各种器官的运作,而且使各种器官都处在应处的位置,这些器官的运作,几乎都是自律的。组织的正规化,具有同骨骼一样的作用。 巴纳德的责任优先思想以及随之延伸而来的管理道德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补充了《经理人员的职能》之薄弱环节。他的这一思想,使我们不禁联想起不久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玛蒂亚•森的著名观点——经济学的本质是伦理学,经济学与伦理学不可分割(具体可参见阿玛蒂亚•森在伯克利的讲演集,中文译本《经济学与伦理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恐怕巴纳德这一思想的深远意义,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今后才能逐渐彰显出来。 也许,日本的饭野春树对巴纳德的评价,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巴纳德的理论。饭野指出,巴纳德的管理学和组织论思想,充满着极权主义与个人主义、决定论与自由意志、有效性与能率之间的对立统一。只有巴纳德的理论,才能使“个人与协作同时发展”成为可能,才能成为与未来时代的要求相呼应的“作为人性之学的管理学”。饭野还认为,如果说泰罗的理论是理性的理论,巴纳德的理论就是人性的理论。由巴纳德的理论,必然会走向社会性乃至道德性的理论。管理学今后的发展方向正在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