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最成功的分权:美的集团分权体系
美的集团的分权体系被业界认为是中国企业最厉害、最成功的分权,而美的集团何享健主席则被认为是中国最敢授权,最会分权的老板。事实的确如此!作为美的集团分权体系诞生的亲历者,锐哲咨询首席顾问看到外界的很多报道其实并不完全真实,现在就把美的集团分权体系产生的大致再作一介绍。
美的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白色家电企业,截止2010年,美的集团总体销售收入已经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旗下有三家上市公司,在空调、电风扇、电饭煲、饮水机、微波炉以及家电上游产品例如空调压缩机、电机等各类相关多元化产品领域均占有行业前三名的位置。事实上,在1997年的美的集团只不过是一家销售规模为30亿元的企业,为什么在短短的十三年时间能够取得三十几倍的增长?美的电器董事局主席兼CEO、职业经理人方洪波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与同行业内的其他公司相比,美的电器拥有完整的空调产业链、千万产能、东芝技术、完整的配套产业、成本控制等比较优势,但这些还不能算美的电器的核心竞争力,美的的核心竞争力是内部经营管理机制”
美的集团的经营管理机制内容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公司治理机制、创新机制、激励机制、变革机制等,但其中更为核心,最具影响力的是其分权机制,美的分权机制最大化地激活了企业的前进动力。
2009年8月,在深圳A股上市的美的电器的大股东何享健宣布辞任董事局主席职务,该职位由职业经理人方洪波担任。此公告一出,业界一片哗然。《中国经营报》的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本书的作者。在本书作者看来,何享健让出美的电器董事局主席一职一点都不令人意外,而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何享健先生已经为此准备了10年。为什么何享健能够将属于老板的“权力”拱手让给一个完全由职业经理人组成的董事局团队?这自然源于美的集团的分权机制。美的集团自上而下已经非常完整的分权制度体系并且运作良好。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的一套完整的分权体系一方面最大化地激发地美的各层级职业经理人团队的活力,也有力地保障地美的集团庞大体系的高效运转。
作为美的管理机制研究专家,美的集团分权体系出台的亲历者、美的集团员工持股改革的直接操刀者,本书作者对美的集团的分权体系出台的背景和具体情况作一介绍。
美的集团早期是顺德北滘镇的乡镇企业,是由美的集团现大股东何享健先生带领农村一班人通过集资5000元创办的集体企业。在当时还没有私营企业的计划经济年代,美的集团的前身被挂上乡镇集体企业的“红帽子”,因此在何享健带领美的集团从汽车零部件转向电风扇生产制造、进入空调生产制造并以“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成为中国第一家上市的乡镇企业时,当地北滘镇政府所属的经济发展公司也就顺理成章成为第一大股东。
在经历了上市之后的几年高速发展期,随着所经营的产品领域拓宽,企业规模扩大,原先“大一统”的经营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企业正常的发展要求,加之原有创业团队的能力素质也越来越成为阻碍经营发展的瓶颈,美的集团在1996年、1997年两年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销售急剧下滑,回款难,员工工资发不出成为这一两年里常有的事情。而何享健作为一家之主事事亲历亲为中,感到了极大的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1996年下半年开始,美的集团总部开始研究和筹划经营体制改革的问题,实施事业部管理这时被提到集团董事局的决策日程上来。1997年,美的完成了事业部的组织改革,成立了空调事业部、风扇事业部、电饭煲事业部、小家电事业部以及房产公司等几大事业部,这几个事业部组成各自独立的经营管理班子,负责整个事业部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经营权下放后,如何保证各事业部不至于偏离集团总的发展轨道?如何对事业部进行有效的监控,总部更好地为经营单位服务?如何更好地为各事业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再者经营单位拥有经营权,但具体的各项权力又怎么分配?事业部制改革后的各种管理问题纷拥而来。
新的经营体制下,到底怎么来权利集团总部与各事业部以及事业部与各经营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在完成事业部制改革后的1997年12月份,美的集团总裁办组织制订了第一版的《美的集团主要业务分权规范手册》,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在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基础上,1998年7-9月,由当时的美的集团总裁办副主任、现美的集团下属二级日电集团首席执行官黄健领衔,组织对《分权手册》进行详细的修订,并于1998年9月29日以“广美集(1998)062号”文下发执行。
美的集团《分权手册》分为集团战略与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公文、会议及新闻宣传,人力资源管理,工资、奖金、员工福利,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本管理,投资管理,生产制造与技术,市场营销,总务,研究开发及科技与知识产权管理,审计监察、其它等十四大类共217次分类对涉及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决策权限分提议、提案、审核、裁决、备案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随着美的集团事业的迅猛发展,美的集团又派生出了二级集团,包括制冷集团、日电集团、机电集团及房产集团等,美的集团的分权规范随着集团组织的发展而不断修订、扩展、细化,从而形成了极为完善、丰富的分权动作体系。
无论美的集团的规模如何扩大,其分权体系总的指导思想可以归纳为1998年所提出的“16字方针”,即:“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而对《分权规范手册》的内容又可归纳为以下“一个结合,十个放开,四个强化,七个管住”,即:
一个结合:与责权利相统一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十个放开:在机构设置权、基层干部的考核任免权、劳动用工权、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权、员工分配权、预算内和标准内费用开支权、计划内生产性投资项目实施权、生产组织权、采购供应权、销售权10项基础权利下放。
四个强化:强化预算管理、强化考核、强化审计监督、强化服务。
七个管住:管住目标、管住资金、管住资产、管住投资、管住发展战略、管住政策、管住事业部正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在这样的分权体系下,美的集团的职业经理人拥有高度的经营管理权,例如一个事业部的总经理可以拥有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资金的审批权,而美的集团董事局主席何享健先生让出了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的位置后,以方洪波为首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拥有更大、更广泛的决策权力,这在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史上可谓是绝无仅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