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前员工曝光仲裁裁决书
8月15日,百度前员工穆亦飞称百度给媒体的声明是在“玩文字游戏”,并曝光了仲裁裁决书。以下为节选:
本委(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编者注)认为:……百度公司确因组织结构调整,于2006年5月12日裁撤产品推广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百度公司与穆亦飞的原(这个字很重要,百度声明中故意漏掉了这个字)(特别说明:此为穆亦飞注)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006年5月12日,百度公司向穆亦飞送达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表明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有关事宜进行协商。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第28条规定,穆亦飞可在收到该协议的15日内答复,穆亦飞在2006年5月13日、15日的电子邮件中已经表示接受百度公司新的安排。因此,百度公司在2006年5月12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只是就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进行协商的意思表示,不能认定为解除行为。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因此,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双方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对百度公司要求穆亦飞办理离职手续的请求,本委不予支持;
本案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第2款的规定,现裁决如下:
一,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驳回百度公司的反诉请求
三,仲裁费600元,由百度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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