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可口可乐一起抓"内鬼"
当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两家公司在商场上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有人却打起了两家公司的“坏主意”。
据外电消息,三名美国人涉嫌从可口可乐公司窃取包括新品饮料样品在内的商业机密,并试图卖给百事可乐以牟取黑利。不料,百事可乐却不领情,主动向可口可乐揭发此事,粉碎了三人的发财梦。
目前,美国亚特兰大联邦检察院已于5日以电信欺诈和非法窃取贩卖可口可乐商业机密为由起诉这三名嫌疑人,这三人分别是威廉斯(J o y a W i l l i a m s)、迪姆森(Ib rah im D im son)和达哈尼(E d m u n d D u h a n e y),其中,威廉斯是可口可乐一高级经理的助理。这三人将于今天凌晨,面临亚特兰大联邦地方行政法院法官的审讯。
两巨头难得的牵手
百事可乐发言人德克科(DaveDeCecco)表示,公司在本案中已尽一切可能协助可口可乐调查。“竞争是激烈的,但也必须遵循公平合法的原则。”德克科说,“我们很高兴相关部门和联邦调查局(下称”FBI“)查出了这个案件的涉嫌人员。”对于百事可乐的协助,可口可乐表示感谢。
可口可乐首席行政官艾斯迪尔(NevilleIsdell)在周三给员工的备忘录中写道:“公司正在和FBI合作调查此案。”嫌犯中有可口可乐内部员工,这令艾斯迪尔颇为震怒。他强调“我们每个人在保护公司机密责任方面,要保持高度的警觉”。
接受这次教训后,可口可乐将重审公司的信息保护条款、程序及其实施情况,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可口可乐产品并不申请专利保护,而是像中国保护祖传秘方那样采取内部保密措施。此外,可口可乐发言人多伊奇(BenDeutsch)说,这次被盗的信息中,并不包括其招牌饮料可口可乐的秘方。这一秘方被锁在亚特兰大的一个银行保险库里。“密码没有危险。”多伊奇说。
便衣特工协助破案
据外电消息,5月19日,百事可乐向可口可乐提供了一封自己收到的装在可口可乐官方商业信封里寄出的信件。信封上的寄出地址是纽约州的Bronx,寄信人名叫Dirk,声称自己是可口可乐公司的高层,知道公司机密信息的所有细节。这名叫Dirk的人,后来被FBI证实是迪姆森。可口可乐随即和FBI联系,FBI也就此案展开秘密调查。
FBI派出便衣特工联系Dirk.上钩的Dirk向便衣特工提供了一份14页的可口可乐公司文件,上面标有“官方机密保密”字样,并索要10万美元的报酬。之后,Dirk又拿出了另外一份可口可乐公司的文件,两份文件均被可口可乐公司证实是公司的商业机密。为了引蛇出洞,便衣特工还承诺,将以7.5万美元的价格买下可口可乐一新产品项目中高度保密的产品样品。
6月27日,另一名FBI特工对Dirk称,愿意以15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可口可乐的其余商业机密。就在同一天,出现了一个以达哈尼和迪姆森名义开立的新银行账户,地址用的是达哈尼在Decatur的住址。
同时,据可口可乐视频监视录像,威廉斯就是迪姆森所说的商业机密的来源。录像显示威廉斯将一个贴有白色标签的容器放入了自己的包里。之后,可口可乐证实了那个样品是真的,是他们正在开发的一种新产品。
本周二,迪姆森、威廉斯和达哈尼正准备完成最后一笔150万美元交易的时候,被一网打尽。(第一财经日报)
相关报道:商业间谍,无处不在
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许多企业都为获取对手的核心情报而铤而走险。像百事可乐公司这样与竞争对手协作抓捕商业间谍的案例并不多,更多公司在想方设法窃取对方的商业机密。
案例一:宝洁VS联合利华 “垃圾文件”泄密
2001年,宝洁公司和联合利华公司之间爆发了情报纠纷事件。
当时,面对主要竞争对手联合利华的强烈质疑,宝洁公司公开承认,该公司员工通过不符合公司规定的途径获取了对手联合利华公司的有关护发产品的资料,但宝洁否认其行为是违法的。宝洁公司承认曾雇用了一家公司进行商业间谍活动,包括从其它公司的“垃圾堆”中获取信息。在这个过程中,宝洁雇用的间谍向联合利华的员工谎称是市场分析员。事后,宝洁公司归还了80份文件给联合利华公司,其中包括从“垃圾堆”中获得的信息。双方随即为解决争端展开谈判。联合利华要求宝洁赔偿上千万美元,并由独立的第三机构核查宝洁未来的产品计划,以防该公司利用取得的机密改进产品。对此,宝洁发言人指天发誓说:“宝洁公司没有使用也不会使用得来的情报。”
案例二:大众VS通用 高管跳槽带走机密
1993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洛佩兹宣布跳槽,带领7名助手投奔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洛佩兹是通用公司欧洲欧宝公司采购部的负责人,他的跳槽直接威胁通用公司在欧洲的利益。随后,美国司法部开始进行调查。克林顿总统甚至命令FBI在必要时要求德国政府“引渡”洛佩兹。
1996年,通用公司起诉大众公司盗窃商业秘密以取得不正当商业利益。1997年,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大众公司向通用公司支付1亿美元的损失赔偿金,并答应在今后7年内,购买通用公司10亿美元汽车零部件,洛佩兹在2000年前不得作为雇员或顾问为大众公司工作等等。
案例三:甲骨文VS微软 派私人侦探调查对手
2002年,全球第二大软件商甲骨文公司(Oracle)首席执行官拉里·埃里森坦承,公司一直雇用私人侦探,调查竞争对手微软公司的销售行为,甚至还派私人侦探去翻竞争技术协会的垃圾桶,试图找到微软公司向这个组织行贿以便影响其反垄断案审理的证据。
甲骨文理直气壮地说:“真相如不公之于世,这些替微软的打头阵的团体,很可能就左右了美国史上最重大的一则司法判例。”而微软则表示,这一事件显示,为了诋毁微软的商誉,竞争对手们是多么不择手段。
案例四:日立和三菱VSIBM IBM一战成名
“IBM商业间谍案”被称为20世纪最大的产业间谍事件。1982年6月,代表日本电子工业最高水平的日立制作所和三菱电机两家公司的6名雇员因涉嫌“非法获取有关世界头号计算机制造商IBM的基本软件和硬件的最新技术并偷运至美国境外”在美国被FBI逮捕,两家公司随后被起诉。
1983年2月,日立和三菱在承认雇员有罪的前提下与原告方达成和解,与原告方缔结了《IBM技术专利使用协议》。从此,IBM操作系统(OS)的著作权在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主要工业国家得到了全面的承认,电子计算机生产的“战国时代”落下帷幕,一个以个人兼容机为主流的“PC时代”开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