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倾销:害人又害己
自从加入WTO后,“反倾销”渐渐成为媒体经常报道的热门话题,牵动着政府、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神经。这一现象背后的实质究竟是什么?中国企业应当如何避免遭遇反倾销?我们应对的根本之道何在? 反倾销,全世界都“眼红”中国?
从服装到鞋业,再到打火机……美国、欧盟、日本、西班牙等接二连三发起的,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保护案件,使国人倍觉沮丧。甚至连印度都在反对中国倾销。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全世界都得了红眼病,都心里不平衡、都嫉妒中国的快速发展?答案恐怕不是这么简单。
贸易保护古已有之,对我们来说,则似乎是个新事物。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从商务部到行业协会,到各个企业,经过几年的贸易战,应对反倾销案件时,再也不象前些年那样无路可寻,无计可施了。虽然各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并没有遏止案件多发的势头,更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相反,大有陷入四面楚歌之势。这到底是为什么?国内的学者、官员、大律师(甚至进口的),更多的是在思索、讨论怎么去应对国外反倾销法的战术,更多的是将责任推给别人。我们能否换个角度来思考一下,是不是我们自身的道与术就有问题呢?
反倾销,国际狼烟起于国内
西班牙烧鞋、美国加税、欧盟抵制……,这几年,我们经历了太多的反倾销案件。仔细分析起来,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可以找到我们自己的原因,甚至是根源,只不过是国内问题国际化了而已。就象烧鞋事件,表面上人家烧你的鞋,加重你的税负,实际上是我们内部互相倾压、打价格战造成的恶果。其实企业真正做到理想状态,应该是各方受益、和谐共存的。比如说整个欧洲的鞋店里,一双普通的男鞋,可能在60到100欧元之间,假设是60欧元,当地的供应商、当地的鞋厂给鞋店的价格可能是50或45欧元。而同样价格的鞋,中国的鞋供应商、鞋厂给鞋店的价格是多少钱呢?给那些大的批发商又是多少钱呢?我们很可能给大经销商是10欧元,然后那个批发商则以45欧元或者是40欧元或者是35欧元再卖出去。他们一边大把大把的赚钱,一边还拼命地压中国企业的价格(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自己内部就先打起价格战来了!),往往砍到骨子里去了,比如5欧元甚至更低,中间的差价都让别人给赚了。这些在非主流商场商店卖30、50欧元的中国鞋,扰乱了所在国的市场,当然就引得他们的鞋商、鞋厂来烧你的仓库,增你的税。按照正常的状况,你批发商50欧元往外批发, 我就给你40、35的价格,这样大家都有合理的利润,可以稳步增加生产线,持续地发展。可是我们的企业不这么干,硬要互相打压,互相掐脖子。尤其是这些中间贩子,忽悠厂家说你看人家都25了,20了,15了,10了,5块了,人家都4块了,拼命地往下压,于是一些厂家就顶不住了。压到最后,都低于那个临界价格了,实际上国内就已经上演倾销战了。
反倾销调查,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
“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这是欧盟通过反倾销调查得出的结论。我们虽然不愿意听、不乐意接受,但这里头还是有一些道理的。反倾销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的工程,他们有一套国际通用的算法。它的证据,它的结论,就是对整个的市场,包括研发、制造、原材料、成本,劳动力,以及各方股东的回报、财务指标等等,作出分析评估。最后,综合你的全部成本,包括股东应有的分红、银行利率、可持续的研发,包括员工保险、基本的适合体面生活的工资等等,把这些东西加起来一算,你的产品卖价比成本还低。所以他们就认定你不是市场化运作,因为你没有足够的盈利,你没有足够的服务,你没有足够的可持续能力。你是靠消耗银行的贷款,靠国家专门的退税、各方面的补贴等等来维持。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很多企业实际上都是亏空的,一些企业简直是社会垃圾。
国外的反倾销法,不只针对进口贸易,只要以低于市场价格、低于成本出售,就要受到惩罚。首先,它的行业协会是要管的。其次,很多企业为了它的品牌、为了维持生存发展的利润,它也是不会干的。再一个,它必须考虑到股东的分红、必须考虑到银行的利息、必须考虑到研发,必须考虑到员工的保险养老,必须考虑到企业折旧,以及企业的长久发展、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等。加进这些东西之后,实际上价格想降都降不下来。国内各类资源、费用越来越高,劳动力价格越来越高,有很多已经接近国际市场。应当说,在中档价格的产品领域,我们的企业还是很有竞争力的。你搞倾销,国外没这么大的市场,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弄得两败俱伤、三败俱伤。把人家冲坏了,自己不赚钱,企业也空了。
我原来说过,国家财富有两大块,一块是基础设施等这些现有的东西,另外一块是经济实体。经济实体如果没有可持续的利润,总是欠银行利息,那就成了准倒闭企业,那就没有用,最终会掏空国家的财富。
所以说,我们的企业是为谁在赢利?不光是为老板,实际上是为员工、为股东、为企业、为产业、为社会、为国家,最终是为消费者,是消费者用自己的钱保证了自己的可持续消费。
规则国际化,中国反倾销的治本之道
面对数量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的反倾销案件,中国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根本之道就是改善自己的内部发展环境,使企业既具备国际竞争力,又保证有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这样自己才能可持续,人家才不会反你倾销。这就需要按照国际规则,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建立一种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记得2003年第一次出席全国人代会,我一口气就提了六个法的议案,除《可再生能源法》外,其他都是经济方面的法律。首先建议国家出台《反倾销法》,大力整治国内企业违背经济规律,以低价打压竞争对手,破坏市场秩序,阻碍产业进步,影响国内企业声誉的行为。另一个就是修订完善《破产法》,及时把那些仅靠银行输血度日的包袱企业清理出市场。再就是建议制定《个人破产法》,及时把那些为非作歹、甚至违法乱纪的冒牌企业家清理出去,使之永远不能再踏入企业领域坑害社会、坑害国家。其他几个法分别是反垄断法、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等,现在看来,这些都仍然是非常紧迫的立法课题。
有人说我一个老板自己提个人破产法,纯粹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虽然我不敢保证自己哪天不破产,但作为一个人民代表,我认为应该提出来,这是时代赋予人民代表的职责。
经济国际化首先是经济规则的国际化,这是发达国家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崛起的铁则。而这,也正是中国经济摆脱反倾销阴影、成功走向国际舞台必须要迈的一道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