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率8月15日起再上调0.5个百分点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8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有所加快,经济效益继续提高,总体形势良好。但当前经济运行中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对外贸易顺差过大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此次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主要是为了加强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维护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
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货币信贷的平稳增长,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央行再度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透出哪些信号?
历次调整
·1985年: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统一为10%。
·1987年:为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从10%上调为12%。
·1988年:为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进一步上调为13%。
·1998年3月21日: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从13%下调到8%。
·1999年11月21日:由8%下调到6%。
·2003年9月21日:由6%调高至7%。
·2004年4月25日: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他金融机构仍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小知识:什么是存款准备金率?
金融机构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则叫做存款准备金率。打比方说,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为7%,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7万元的存款准备金,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93万元。倘若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7.5%,那么金融机构的可贷资金将减少到92.5万元。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来的,近二十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六次调整。1998年以来,随着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进行调整.自1998年以来我国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过两次大的调整,一次是1998年3月将存款准备金率由13%下调到8%,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最近的一次是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7.5%.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将是使银行的信贷膨胀遭到遏制,不良贷款反弹压力也将持续存在,银行业绩增长令人担忧。这些担忧反映到股票市场上,可能意味着下半年银行股将难以走强。而如果银行能够成功实现向零售银行业务的转变,大幅提高中间业务收入,降低对利息收入的依赖,那么该类银行无疑将受到投资者追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