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说机会成本——通俗的理解就是做一件事情的代价。比如,面对众多的投资选择,经济人选择了房地产投资,投入100万,年收益20%,在该案例中,机会成本不是100万,而是按当时社会的情况下,100万的平均收益值,例如:平均收益率为10%,那么,在该房地产投资的经济活动中,机会成本是110万,收益120万,净收益10万。如果经济人所选择的投资收益为8万元,那么在当时的情况下,这项投资是入不敷出的。机会成本体现的本质是—资源的稀缺性—经济学的根本所在。但在统计公司运营过程中,一般采用会计成本。
比较优势的经典理论是律师税务所的案例。王律师的打字速率是120字每分钟,办案率3件每小时;李助理的打字速率是100字每分钟,办案率1件每小时。从绝对值的角度分析,打字和办案两件事请都应该由王律师来完成,是最有效率的。但,同样是资源稀缺性的原理,时间亦是资源。王律师打字的机会成本,相对于办案而言是40字每分钟VS 1件办案每小时,办案的机会成本,相对于打字而言是1件办案每小时VS 40字每分钟; 李助理打字的机会成本,相对于办案而言是100字每分钟VS 1件办案每小时,办案的机会成本,相对于打字而言是1件办案每小时VS 100字每分钟。相比较的结果是,王律师打字的机会成本高于李助理,李助理办案的机会成本高于王律师—从最优资源配置的理论而言,王律师应专职办案,李助理应专职打字—是比较优势理论的观点之结论。
生产替代率其实是资本家们应重点考虑的问题,用于控制人力资本(还包括其他流动资本)和固定资产的比例,以期望达到最优比例,使得产出最大化。当人力资本对固定资产的生产替代率等于二者的成本之比时,达到生产效率的最优点,是理论的最佳资金配比值。(尽管,纯粹从经济学机会成本的理论出发,有的情况下,这种组合投资是非帕累托最优效率。)
确切而言,博弈论是集数学,经济学,哲学,心理学……于一身的经典理论。我更倾向于,该理论是对理性的研究,假定人是理性的,即人在做具体策略选择时,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了达到目标或者利益,博弈双方必须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方案。
囚徒困境悖论是经典的博弈论应用案例。嫌疑犯A、B同时被警局抓获,警察没有足够的证据控告他们,于是分别对其进行审讯。如果A承认罪行,而B不承认罪行,A将马上获得自由,B将被判处10年监禁;如果A承认罪行, B也承认罪行,A、B将被判处5年徒刑;如果A不承认罪行, 而B承认罪行,A将被判处10年徒刑,B将马上获得自由;如果A不承认罪行, B也不承认罪行,A、B将被判处一年的监禁。
| A拒绝 | A承认 |
B拒绝 | A被判处1年监禁;B被判处1年监禁 | A可以马上自由;B被判处10年监禁, |
B承认 | A被判处10年监禁;B可以马上自由, | A被判处5年监禁;B被判处5年监禁 |
作为一个囚犯,A或B有两个选择:与同伴合作保持沉默,或自首背叛同伴——每一个选择的决定由取决于同伙的选择。但是很遗憾,A或B不知道同伙的选择。如果A预料B会选择合作并保持沉默,对A来说,最佳的选择是认罪,这意味着A可以马上获释,而B将被判处10年的监禁;如果A预料B会认罪,A的最好选择将是同时认罪,因为这样A可以避免10年的监禁并把监禁期减少到5年,而B也将同样得到5年的监禁期。在这个博弈过程中,无论B的策略选择如何,对于A而言,最佳的选择是承认罪行,这是博弈的纳什均衡,也是非合作的均衡。却不是最优均衡,对于A和B而言,同时保持沉默是最优的选择。现实的抉择中,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悖论。
呵呵,班门弄斧,自娱自乐地研究一些经典的理论,我乐此不疲……